第七十一章(1 / 1)

“没跟谁学,我是在网上玩象棋游戏的,据说我在那个游戏里的积分排名在前三。”小元宝稚嫩的声音嘟嘟囔囔的,只差没把这群老骨头给气岔了……居然没人教!在网上玩个游戏也能到这水平,这是谁家的小孩儿啊?简直是要逆天啊!

凉亭里的几个老人家今天已经耗了几个小时在这里,就是因为突然来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不点儿……

小元宝在家百无聊赖,妈咪上班去了,干爹有重要的事情要处理,只有他的忠实粉丝飞刀,陪着。

小元宝和飞刀转悠转悠着来到了附近的公园,刚好看见凉亭里有人在下棋,小元宝一时兴起就进来围观一下,实在是手痒,当有人对完一局之后,小元宝就忍不住跃跃欲试。

这当然是惹来大家一阵好笑,但都是慈祥和善的老人,就当那是小孩子的戏言,并没有放在心上。小元宝第一次被人轻视了,小家伙不悦地撅着嘴站在一边不吭声,其中有一个老人见这孩子生得眉清目秀,颇具灵气,很是招人爱,不禁心生不忍,想着就让这孩子捣腾几下吧,然后就可以将他打发走了。

跟一个几岁的小孩子下象棋,这群老人谁都没放在心上,随意派出一个人来跟小元宝玩玩。就当是陪小孩子玩过家家的心态,没想到一步一步棋走下来,个个脸上都露出了惊讶之色……

当小元宝赢了第一局之后,老人们看他的眼神就像看怪物一样,当五个老人全都不甘心地与小元宝对上一局之后,大家的表情已经不能用惊叹来形容,简直是天降神童啊!老人们的心思单纯而善良,爱才之心一起来,竟舍不得小元宝走了,这么聪明的小孩儿,谁见了不喜欢啊。

这些老人都是象棋爱好者,平时没事就爱在家附近或者公园里互相聚在一起切磋切磋,一边品茗一边对弈,这晚年的生活到也过得挺惬意。翁震是个棋迷,有时会在家附近的俱乐部里跟别人下棋,今天上午在保姆出门之后,翁震想着去俱乐部下一局就回家,他出门的时候忘记带手机。有个棋友说这边公园里有几位象棋高手,翁震平时鲜少有遇到对手,一听这话哪里还坐得住……

凉亭里很安静,全都被这场精彩的棋局所吸引了,更为引人注意的是那个天真无邪粉嫩可爱的小不点儿,穿着橘色羽绒服,戴着一顶红色的帽子,水灵灵的大眼睛充满了灵气,白里透红的肌肤吹弹可破,长相如此俊俏,棋艺如此令人叹服,真不知道这是哪家的孩子,这么讨喜。

小元宝坐在翁震对面,有时他会站起来,因为个子小,桌子大,他的手够不着那么远……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成了小元宝动口说,围观的人为他落棋。

“飞象飞象!将军!”小元宝脆生生地喊,还没等棋子落下,大家就恍然大悟,这一局,小家伙又赢了。

翁震的脸一阵青一阵白,花白的眉毛皱成了倒八字,闷闷地没说话。

“小娃娃,你真了不起!”

“小朋友,以后常来啊,我看你战术挺灵活的,有空也传授几招。”

“……”

老人们对小元宝赞不绝口,已经将他看成是个内行高手了。所谓“达者为先”,虽然这是一个小娃娃,但人家确实厉害,让人打心眼儿里叹服。其实小元宝的棋艺都要归功于他平时爱在网上玩游戏,围棋象棋五子棋,对他来说不是什么技艺,就只是游戏而已。

“哎哟,快5点了,我得回家给孙儿做饭咯!先走了,各位再见啊!”

“5点?这么快……我也要走了,拜拜!”

“都散了吧,改天再聚啊!”

“……”

这真是一群可爱的老人,亲切善良,对生活依然保留着一份热情。

都走得差不多了,只剩下翁震还坐在那里发呆。

飞刀将小元宝从凳子上抱下来,笑嘻嘻地弯下腰,一脸崇拜:“小少爷,您真是太威风了,咱回家去说给老大听,让老大爷高兴高兴!”

飞刀牵着小元宝就走,可发现没有拉动……

“小少爷,怎么了?”飞刀疑惑地回头,却见小元宝正在瞧着翁震。

翁震是受打击了,他很喜欢象棋,自以为在象棋这个领域里,他算得上高明了,可没想到今天居然在一个小娃娃身上栽了跟头,这让老首长情何以堪呢!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对手实在是……太讨人喜欢了!

翁震简直羡慕死了这孩子的家长,别人不知哪修来的福气,会有这么聪明伶俐的宝宝,简直堪称完美,可翁震再想想自己……到如今,他的孙儿孙女要么就是还没生孩子,要么就是生下的孩子资质一般,没有一个比得上翁岳天小时候。再想想翁岳天……三十一岁了还没结婚。

眼前这小娃娃是翁震见过的最聪明的小孩,让他想起了翁岳天小时候,长得跟这小孩很像,也是这么聪明,人见人爱……

真是人比人,气死人啊,翁震忍不住感慨万千,什么时候才能等到抱曾孙呢?

小元宝见这位老爷爷坐着不动,一会儿叹气,一会儿摇头苦笑,他不忍心就这么走掉,留老爷爷一个人在这里,好冷清。

飞是老宝。小元宝轻轻拉了一下翁震的衣袖,仰起小脑袋,眨巴眨巴眼睛说:“老爷爷,您生气了吗?大家都走了,您还不回家吗?天快要黑了。”

孩子贴心的问候,纯真,温暖,如一股暖流淌进翁震的心里,在这个陌生的小孩身上,他竟感到了久违的亲切。低头看着眼前这小小的人儿,翁震心里一动,伸手将小元宝抱起来。

“小朋友,我没有生气,我只是在回味一下刚才的棋局,很快就会回家了。你呢?叫什么名字?”翁震很少这么轻柔的语气对人说话,他一向是大嗓门儿,硬汉风格,但是对着这个孩子他却做不到,生怕吓坏了孩子,他抱着也没有用力,说话温柔慈爱,略显黝黑的脸上露出温和的笑意。

小元宝像个小大人一样在翁震的背上轻轻拍了几下,安慰说:“我的小名叫小元宝。其实老爷爷不用不好意思,世界上怎么会有常胜将军呢,这一次老爷爷没有赢,下次我们再来,也许我就赢不了了……嘻嘻……”

翁震一愣,满脸黑线,随即迸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,这小孩不但知道翁震心里不痛快,还懂得怎么哄人,真是个小人精。翁震确实因为输给了小元宝而感到心情郁闷,但经小元宝这么一说,所有的不越快都随着这笑声消散了……今天没有白来一趟,结实了一位小棋友,并且还是一个能让人快乐的小天使!

“小朋友,你这张嘴可真甜!”翁震捏捏小元宝的脸蛋,好嫩!

这一老一小,哪里会知道,实际上两人的辈份要真算起来,翁震应该是小元宝的太爷爷……

翁震这一高兴不打紧,心脏骤然一缩,他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,动作也停滞了,一只手捂着胸口,直喘粗气。

“老爷爷,您怎么了?不舒服吗?老爷爷?”小元宝提高了声音在喊翁震,飞刀见状,赶紧将小元宝抱在怀里,打算脚底抹油跑掉……飞刀想啊,如今这社会,遇到这种事儿,不赶紧跑的话,那才是傻瓜呢!谁知道那老人会不会突然晕倒?可别惹一身麻烦,走为上策!

“放我下来,飞刀,快放我下来!”小元宝双脚乱蹬,硬是不肯走,从飞刀怀里挣脱出来,跑到翁震面前,紧张地望着他。

“老爷爷……”

翁震近年来心脏不太好,此刻因情绪有些激动而感到心跳加速,虽然没一下就犯病,但他也知道自己这副样子一定会把别人给吓到,即使这孩子马上离去,他也觉得很正常,可是他料错了。

翁震尽力调整着自己的呼吸,慢慢使情绪逐渐平静,在看见眼前这张纯真无邪充满了关切和焦急的小脸蛋时,翁震不禁百感交集……呵呵,人老了是不是就会特别容易感触,会很脆弱。

翁震眼眶里泛点晶莹,伸手揉揉小元宝的脑袋:“孩子,你不怕吗?万一爷爷晕倒了怎么办?你怎么不干脆一走了之呢?”

小元宝嘟着嘴儿,澄澈的大眼睛里露出很认真的神色:“我妈咪说,好孩子要敬老爱幼,宝宝是好孩子,不可以把老爷爷一个人留在这里,万一宝宝走了,老爷爷晕倒,没有人打电话叫医生,那会有危险的……”

翁震老脸一僵,胸口倏地涌上来一股酸意,雄狮般的翁震,老首长,曾经也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军人,此刻却被小元宝几句话给惹得想哭……陌生小孩的关怀,让他倍感温暖……现在这社会,越来越冷漠,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已经成了稀有,像翁震刚才的情况,多数人看见是不会理睬的,恨不得能快点走开免得惹上麻烦,谁还会愿意来过问他呢,但偏偏一个小孩子却给予了他关怀,在他以为自己要犯病的时候,给予了他力量。这孩子的家长真是令人钦佩,一个天才宝宝,不骄不躁,这已经很可贵了,难得的是还有一颗至纯至善的心。

老人的心孤寂了很久很久,他感到了孩子纯洁无暇的善念,出奇的温暖……

“老爷爷,您还是很难受吗?要不要帮您打120?”

翁震尽力压下心头的酸胀,朝小元宝笑笑:“好孩子,我没事,我要回家去了,改天再见。”

小元宝纠着眉头,左瞧瞧右瞧瞧,见翁震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,有气无力的样子,喘着粗气,小元宝不放心,歪着脑袋,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转,最后,他白嫩的小手抱住翁震的那只满是皱纹的手,嘻嘻一笑:“老爷爷,我送您回家。”这难道是冥冥中注定吗,翁岳天哪里会想到爷爷会将小元宝给“勾上门”了。

寒冷的冬日,暮色早早地来临,街道上行人匆匆,来往的人流中,有一老一少身影显得格外温馨。老人花白的头发,脸色苍白,但看得出来他很开心,缓缓而行,似是有意在将就着身边的小人儿……一个穿着橘色防寒服,戴着红色帽子的小男孩,眉清目秀,灵气十足,小小的细细的手指放在老人的掌心,特别是在过马路的时候,小家伙还会左右两边瞧仔细了,绿灯亮了才会迈开步子。不知是谁在牵着谁,老人好像很乐意被这小家伙支配着,叫他停就停,叫他走就走,仿佛整颗心都系在那小身影上。这种温暖而美好的心情,多少年都不曾有过了……

飞刀紧随其后,不敢稍有怠慢,对于小元宝的好心,飞刀感觉很惭愧,那么小的娃娃,却能抛开成年人有的那些顾虑,以纯善之心毫不犹豫地帮助一个孤独的老人,飞刀觉得自己需要向小元宝好好学习学习……不过,飞刀又一想:我可是黑社会啊,难道我要“从良”吗?

有飞刀陪伴,小元宝的安全到是不用担心,再看那老人,虎背熊腰,眸光不怒而威,虽然脸色不太好,刚才也像是要发病的样子,但那股天生的气势是不会被完全掩盖的。飞刀好歹在黑道混了十多年,眼力还是有的,心里在暗暗琢磨着,那老头儿的家庭背景恐怕不一般吧……只宝他这。

翁震很久没有这么高兴过了,一路上握着小元宝的手,那么嫩的一团,让他的心变得格外柔软,说话的语气自然也是无比亲切温和,哪里看得出这是曾经叱咤风云的一代首长,此刻的翁震只是一个普通的老人,一个渴望温暖的老人。

他觉得自己和小元宝很投缘,想不到能交上一个才几岁的棋友,真希望明天还能在公园见到这小家伙。

小元宝每过几分钟就问一次,问翁震还有没有不舒服,在小元宝心里,感觉这个老爷爷好可怜,生病了不去医院,也不打电话给家里人,怎么说这也是今天新认识的一个朋友……两人下棋那会儿在棋盘上厮杀得很过瘾呢,小元宝不忍心见到自己的朋友这么可怜,所以大发善心要送翁震回家。

翁震告诉了小元宝自己姓翁,那小家伙就暗暗嘀咕了……怎么跟翁岳天一样的姓呢,真巧。

翁家的别墅好大,小元宝站在这豪华气派的房子跟前,仰头望望,再看看翁震:“翁爷爷的家好漂亮。”

小孩子说这话纯粹是对美好的事物赞美一下,听在翁震耳里可就十分动听了,忍不住心里一动。

翁震虎目里闪过一道柔和的光芒,脸上露出慈爱的笑容,蹲下身抱着小元宝的肩膀说:“要不要来我家坐坐,我们接着再下一局?”翁震心里对小元宝有种不舍。

小元宝那双宝石般的眼睛明亮清澈,很干脆地说:“今天不下了,改天再下吧,翁爷爷身体不舒服,要多休息才对,现在时间也不早了,我要回家等妈咪下班,不然妈咪回来看见我不在,会担心的。”

瞧瞧,这孩子说话多么条理分明,不但如此,还很细心地顾及到了翁震的身体,简短几句话就包含了不少内容,同时也体现出这是一个有主见,不贪玩的小孩子,并不会因为看见了漂亮的大房子就被诱惑,他清楚地知道这个时间自己该做什么。

这些看似简单的言行,有一次震撼了翁震,他对小元宝的喜爱程度攀升到了一个新高度,他真的很好奇,到底是怎样的家庭才会教育出这样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的孩子。

翁震略有些失望,但他还是微笑着跟小元宝握手道别,约好了以后可以在那个公园里再见,继续切磋棋艺。这时候,翁家的佣人也出来了……

“哎哟,老爷子,您可算是回来了,少爷出去找您去了……”佣人袁嫂赶紧上前来扶着翁震,想起他今天还没吃药,袁嫂就暗暗捏一把汗。

翁震再袁嫂的搀扶下进去了,他也实在是很累,从公园到回家这一段路,因为可爱的小元宝陪伴着他,使得他的意识强撑下去,实际上他胸口处一直都不舒服,是该回家吃药休息了。翁震禁不住感叹,人啊,始终经不起岁月,即使年轻的时候再怎么彪悍强壮,到头来还是会慢慢衰老,慢慢被疾病缠身,然后再慢慢地彻底老去……年轻时的风光,到头来都只剩下凄凉,除非能有儿孙,曾孙承欢膝下,或许他精神上才能有所寄托。

小元宝目送翁震进了别墅,凝视着这栋漂亮的别墅,纠着眉头说:“飞刀啊,我怎么总觉得翁爷爷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却不开心,可是为什么我和妈咪还有干爹,住在比这个小的房子里,却每天都很开心呢?”

飞刀一下子噎住,随即哈哈一笑说:“小少爷,老大他也能买得起这么大的房子,只不过老大喜欢现在住的那里。老大还说,房子大不一定代表生活快乐,最主要是看住在房子里的人是不是相亲相爱,你有妈咪疼,有老大疼,嘿嘿,当然还有我飞到鞍前马后的,贴身伺候,这小日子过得绝对是舒坦啊,那翁爷爷怎么能跟小少爷比呢,一看他就是缺爱,缺少家人的关心,也许跟家人的关系不太好……”

所谓的粗中有细,指的就是飞刀这种人,别看他长得胖,五大三粗的,可是心思也挺细腻,阅历颇丰,居然能猜出个不离十。

小元宝所有所思地点点头,任由飞刀牵着小手,转身打算回家去咯……

两人转身之际,飞刀陡然嚎了一句:“靠!想吓死人啊!”

两道高大的身影站在跟前,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,飞刀居然没有察觉,当下惊了一身冷汗。

“哇……飞刀快跑啊!”小元宝反应奇快,在看清楚是谁之后,毫不犹豫地脚底抹油想要开溜!

这灵活的小人儿如受惊的小兽般仓惶逃离,只因他看见了自己的爹地,翁岳天!

小元宝才刚跑出没几步,只觉得背后一阵冷风飘来,下一秒,男人强而有力的手臂一捞,那小身子就被抱在了怀里。

“哇哇哇……飞刀救我!”小元宝焦急地向飞刀求助,无奈飞刀现在自身难保,被亚森钳制住,两人只差没有当场干一架了。

翁岳天哭笑不得,宝宝的反应灵敏,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,可宝宝还是这么抗拒他,实在让人难受得要命。

翁岳天强压下激动的心情,稳稳抱住小元宝,不敢太大劲,怕弄疼这惊慌的小家伙。

小元宝两只小手胡乱在翁岳天身上捶打,他力气太小挣脱不了,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来抗议了。翁岳天心里惊喜又酸涩,却还是尽量保持着笑容,轻声安抚道:“宝宝不要怕,我不会伤害你的,不会把你关起来,不会让你离开妈咪……我只是……只是想带你进家里去看看,就一会儿,一会儿好不好?我保证会放你走的,相信我,好吗?”

呃?此话当真?

小元宝一听,消停了,瞪着亮亮的眸子望着翁岳天,勇敢地与他对视,像是想要看清楚大人的眼神里有几分真诚。

小元宝气呼呼地鼓着腮,撅着小嘴儿,这模样简直像极了文菁的神韵,可爱得紧。

“你说话算话吗?真的不会把我和妈咪分开?真的会让我回家吗?”小元宝此刻难得没有挣扎,翁岳天心里一喜,抱着这嫩嫩的小身子舍不得放开。

“宝宝,我可是一家大公司的总裁,你该知道的,我怎么会说话不算数呢,你忘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说过不会拆散你和妈咪的,这句话,永远都算数。”当然算数了,翁岳天的打算根本就不只是孩子或者文菁,他是要把这母子俩都拐回家,怎么会存在拆散呢。

小元宝不悦地哼哼,眼下这局势显然是无法逃脱了,只能勉强答应翁岳天,希望大人说话算话,一会儿就放他离开。

飞刀也被“请”进了翁家别墅,心里哀嚎啊……老大,我对不住您啊,谁知道那老头儿会是翁家的人呢!

飞刀很懊悔,这不等于是制造了小元宝与翁岳天增进父子感情的机会吗?那老大的希望不是又少了一分……罪过啊罪过。

小元宝被翁岳天抱进去的时候,翁震已经在自己卧室里睡着了,从上午出去到现在整整一天,老人太疲倦了……。

小元宝现在可知道了,原来翁爷爷就是翁岳天的爷爷。他不知道这样的辈份是该算什么,但他没有后悔送翁爷爷回来,他觉得自己做了好事,心里会开心。

翁岳天紧紧抱着小元宝不放,生怕他跑了一样,可是问题来了,把孩子带回来,该怎么跟孩子一起玩呢?怎么才能增进感情?伤脑筋啊。翁总的心情是痛并快乐着。

半小时后,文菁回家找不到小元宝,打飞到的电话,这才知道小元宝竟然在翁家!文菁急忙要赶过去,在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,迎面走来一个身材高挑英俊男子,戴着金丝眼镜,优雅沉静的模样,毫无预警地拦下了文菁……“文小姐,你好,我是萧夺,还记得吗?耽误你一点时间,有个人想见你。”

对于萧夺这个人,文菁有印象,但是对于萧夺说的话,她就懵了,谁会想要见她?

萧夺见文菁满脸疑惑,文质彬彬的脸上又露出了他惯有的笑容:“文小姐,那个人就是你一直想要寻找的,刀鞘的委托人。”

文菁心里惊骇了,但她并没有完全相信萧夺,惊讶的眼神里带着警惕:“我凭什么相信你呢?万一你所说的那个人会对我不利……”亲菁个她。

“文小姐,那个人让我转告你,她觉得你的宝宝很可爱。”萧夺神色如常,似乎全然不知这话会带给文菁多大的震撼。

文菁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,垂在身侧的手紧紧攥着……这算是威胁吗?看来就算她有所顾忌也必须去见那个人了。

就在小区附近一条岔道的转角处,停着一辆黑色加长型“林肯”车,里边坐着的女人犹如高贵的女王般神圣不可侵犯,在她对面有两个戴着墨镜,面无表情的大汉,看样子是保镖。

文菁在坐进车里时,忽然感觉自己像是进了黑社会的地盘一样……

尊贵优雅的中年美妇,穿的大衣上有一圈皮草,毛绒绒的领部衬托着她小巧的脸蛋,虽然她嘴边有法令纹,颧骨上方靠近眼睑处有淡淡的色斑,但这些都不会有损于她的尊贵气质,尤其是那一双褐色的瞳眸,沉静,淡然,有种隐约的沧桑,仿佛她已看透世事,无波无澜……

这个女人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!

文菁在紧张得同时,脑子里忽地冒出这句话。

“请坐。如果你不介意的话,我可以叫你……小元宝。真有趣,你的小名跟你儿子的小名一样。”兰姨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,但即使她说出的话犹如丢下一颗炸弹,可是她本人依旧淡定,沉缓的语调,眼神无波动。

文菁只觉得喉咙发干,呼吸不由得一紧,明亮的大眼睛透出惊愕……能知道她小名的人,屈指可数,可是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来路,为什么她会知道?

“你……你是谁?你想干什么?”文菁的声音有着一丝颤抖。

兰姨嘴角的笑意微微扩散,从包包里拿出了一样东西……

文菁瞪大了眸子紧紧盯着眼前那乌黑发亮的匕首,脑子越发混乱,震惊……

“这……这个不是已经被警局收走了吗?怎么会在你手里?”文菁不会认错,这匕首就是原本该属于刀鞘的,是配套的,但不知是和原因,居然会在这个女人手里,这里边太多的疑问,文菁直觉这个女人跟自己的父亲或许有某种关联。

兰姨的指尖轻轻划过匕首的顶端,她眼里流露出一丝缅怀的神色,不温不火地说:“你不用惊慌,匕首确实是从警方鉴证部拿到的,这本来就是属于启华的东西,我不想落在警方手里。至于刀鞘,是从一个叫朱浩的人那里得到,他在五年前已经黑人害死了。我把刀鞘拿去拍卖行,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,想要引出启华的女儿,没想到,效果很好,看来我赌对了。你就是启华的私生女,也是他唯一的血脉,而如今坐在启汉总裁位置的那个女人,魏婕,她,只不过是一个冒牌货而已,根本就不是启华的孩子。”兰姨在说到最后那几句时,眸光中明显掠过一抹森冷。

车里的气氛顿时降到冰点,一股寒气从脚底直窜上背脊,文菁胆战心惊,一瞬不瞬地盯着这个神秘的妇人,她以为藏得很好的秘密,在妇人口中轻描淡写的说出来,却给予人极大的冲击,更让文菁难以释怀的是……这个妇人为什么称呼“启华”?在说到这两个字时,她的眼神和语气会变得很怪,像是情人间的低声呢喃,这样的感觉让文菁十分不舒服!

“你到底是谁?!”文菁一声低吼,干涩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恐惧感。

兰姨如同连续抛出了几颗炸弹,将文菁炸毛了……

“冷静一点,我如果要害你的话,根本不用等到现在,从你出现在拍卖行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,你长得很像启华,可你的眼睛却和你母亲阿芸一模一样……我确认了你的身份之后,我知道,该和你见一见,告诉你一些事情。”兰姨刚刚握过匕首的那只手,转而覆在文菁的手背上,她的目光太过阴暗不明,文菁无法猜度这个女人究竟要干什么。

连文菁的母亲都知道……文菁惊恐的意识在达到一个极点时又抽离出一丝镇定,强迫自己沉住气,听听这个女人要说什么……

兰姨见文菁还能保持着一份镇定,不禁微微露出赞赏之色:“很好,你还没被吓傻。我想告诉你的是,当年你父亲在死之前,已经得了绝症,只不过他隐瞒了你,他以为自己还有足够的时间安排你的未来,但是想不到魏榛和魏婕两个人狼狈为奸,害死了你父亲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的?不可能……你怎么会……”文菁竭力忍着不发抖,但内心的恐惧感又在无限攀升,这个女人太可怕了,说的每句话都足以引起轩然大波。

“我猜的,但你的表情告诉我,我猜对了。当年,你父亲在得知自己有绝症的时候,曾想立遗嘱,并且告诉了我他想把全部的财产包括宝库里的东西都留给你,在他还没来得及请律师立一份正式的遗嘱,就传出了他自杀的消息,也就是说,你父亲真正想立什么样的遗嘱,只有我知道,可是在听到他自杀的消息,还有他将财产全部都留给了魏榛,这绝不是你父亲的本意,那份遗嘱是假的,一定是魏榛搞的鬼,而魏婕居然当了魏榛的干女儿,对于魏榛继承财产的事欣然接受,我就知道她不是个好东西,也许是你父亲和我谈话时,被魏婕偷听了,她知道自己最后什么都得不到,才会想到要用卑鄙的手段……”兰姨一口气说完,淡然的神色终于是有了一丝波动,揭开这段陈年往事,不仅是文菁的痛,也是兰姨的痛。

文菁呆若木鸡,怔怔地说不出话来,父亲在死之前就查出得了绝症?而她一点都不知道!她需要消化一下这些讯息……

兰姨此刻就像是一个慈祥的智者,睿智而淡定:“文菁,我的名字叫乾缤兰,你可以叫我兰姨,我是你父亲的好朋友,我也很希望你能将魏婕绳之以法,但是,你记住,我只是一个旁观者,不会插手你和魏婕之间的纠葛,我想要看着你凭借自己的力量将她打败,如果你连这点都做不到,拿回启汉又有何用?启华是一代人杰,不朽的传奇,他不该死不瞑目,你身为他的女儿就要无畏无惧,如果你胆小如鼠,软弱无能,就不配当文启华的女儿,那样的话,我会对你很失望。”

整个过程,文菁说话很少,几乎都是兰姨在说,从兰姨的言谈中,眼神里,可以看出她对文菁还是有那么一点呵护的意思,正如她所说,她不会插手,只会旁观,其实这对于文菁来说就是最好的结果,兰姨知道的秘密太多了,如果她要泄露,文菁和小元宝都会有危险。

文菁在下车时,兰姨又叫住了她……

“文菁,你的敌手不止是魏婕,还有她背后的那股势力,她要找的东西在宝库,她势在必得,而她只是被人利用的棋子,一旦她背后的势力真正出手,你和宝宝都会有危险,当你认为无法再保证宝宝的安全,你可以通过萧夺来找我,那个时候,我才会帮你一次,除此之外,一切都要靠你和你的……朋友。”兰姨说完这些就毫不客气地关上车门,不等文菁回过神来,兰姨的车已经扬长而去。

文菁呆立当场,如同做了一场梦,那么不真实……刺骨的寒风吹来,下意识地缩缩脖子,这股冷意让文菁清醒了几分。

虽然现在她的秘密被兰姨全数知晓了,但兰姨却没有表现出恶意或者其他意图,文菁在极度的震惊之后,总算能意识清晰一点。她是不是可以相信兰姨的话?可以认为兰姨目前为止是一个无害的存在?

文菁心乱如麻,久久难以平静……

翁家别墅。客厅里。

茶几上摆满了各种零食,色彩缤纷,花花绿绿,照理说,小孩子一看见就该会想吃,可是,翁岳天没想到自己的孩子竟是这么的……难以搞定。他让佣人买回来这些,无非是为哄哄孩子,但那小家伙显然不买账。

小元宝坐在沙发上,双手抱胸,瞥了一眼茶几上的零食,粉嫩嫩的小脸蛋上满是不屑,宝石般的眸子很不给面子地白了翁岳天一眼……

“这些膨化食品,油炸食品,还有含色素的饮料,都是不健康的食物,你连这都不知道,真是笨到家了,哼!听说你智商有250,你确定吗?不会是验错了?”

这话说得……仿佛有无数只乌鸦很无语的飞过……

“哈哈……哈哈哈哈……”飞刀笑得很猖狂,看向小元宝的眼神更加崇拜了。

亚森使劲憋着笑,低头直耸肩膀。翁岳天则满脸黑线,嘴角微微抽搐……这小子太不给面子了!这就是他的种啊,专门生来气他的吗?

小元宝的话把翁岳天给僵住了,怎么回答都不对,谁愿意当250啊。凝望着眼前这小精灵,他的火气发不出来,谁让这是自己的种呢。瞅瞅这些零食,确实,小孩子吃了没什么好处,是翁岳天疏忽了,让佣人去买的,可他不是要在这儿看着小元宝嘛,生怕孩子溜掉。

翁岳天咬咬牙,抹去脸上的尴尬,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温柔一点,以免吓到孩子……

“小元宝,爹地的智商不是250,是249,记住了,以后可别再搞错。还有啊,你那么聪明,难道不知道那是遗传自你老子我吗?所以呢,还是给爹地留点面子比较好,是吧。”翁岳天一边说一边在收拾桌子,心里其实挺得瑟的,儿子真聪明,竟然知道这些东西吃了不好,下次他想要讨好儿子的时候,一定要亲力亲为。

小元宝抬抬眼皮,哼哼唧唧地说:“好啊,我的智商是你遗传的,那就等于是在说妈咪很笨,我会告诉妈咪的!”小元宝得意地瞄着翁岳天,一直不肯称呼“爹地”,这一点让翁岳天十分头疼。

“……”

翁岳天额头上的青筋跳了跳……好吧,算你小子狠,知道拿你妈咪来压我!

翁岳天渐渐靠近了小元宝,很想抱抱,可是小元宝看出了他的意图,警惕的望着他……

翁岳天在孩子面前竟有点紧张,他能感到那种疏离,心里很酸,但他知道必须去面对,如果他这么容易生孩子的气,那还谈什么增进感情呢?

翁岳天可算是拿出了十二万分的耐心,轻柔地问:“呃……宝宝,你妈咪还没来,我们做点什么打发时间才好呢?你喜欢玩什么,爹地陪你。”

“我什么都不玩,我等妈咪来接我。”这软糯稚气的童声,好象天籁一般,只是说出的话却让人心里拔凉拔凉的。

翁岳天何曾这样低声下气过,却换来孩子毫不掩饰的抵触情绪,直白得让他心碎。

翁岳天微微一颤,脸上浮现出一丝冷峻,但很快又转为温柔慈爱。

“宝宝,你妈咪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,那你要不要先吃点东西?你今天陪了太爷爷好几个小时,难道不饿吗?爹地亲自下厨做饭给你吃好吗?你喜欢吃什么,说出来,爹地给你做。”翁岳天实在没有哄孩子的经验,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消除孩子对他的陌生感,这个向来强势的男人,尊贵非凡的男人,冷傲孤绝的男人,正在为了拉近与小元宝的感情而耐心地诱哄……

小元宝晶亮灵动的瞳眸一转,很干脆地回答:“我只喜欢吃妈咪做的饭菜。”

翁岳天再次被打击了,听见旁边时不时传来一个不合时宜的笑声,翁岳天脸一沉,冷厉阴森的目光横了飞刀一眼……

飞刀浑身一个哆嗦,笑声卡在喉咙,不由得暗暗咋舌……翁岳天的眼神好像刀子一样,跟老大一样的恐怖。

亚森最是懂得翁岳天的心意,板着脸走上来,将飞刀那一百八十斤的身体拉起来,往外边花园走去。

“喂喂喂,你干什么?想打架吗?我可不怕你!”飞刀一边嚷嚷一边不由自主地在移动着,他控制不住脚步,亚森的力气真够大的。

“你说对了,你在这儿只会碍事,不打你打谁?”亚森酷酷的表情,略显得消瘦的脸颊露出几分狠色。

“你们太卑鄙了,别以为我会怕你们!谁打谁还不一定呢!”飞刀终于被亚森拖去花园了,两人都是各自的老大手下猛将,自然有过人之处,谁胜谁负,一会儿就可以见分晓了。

客厅里只剩下小元宝和翁岳天,总算是清净了。小元宝不担心飞刀会吃亏,他知道自己这“贴身侍卫”挺厉害的,只不过他也会帮飞刀说几句话……

“你的手下会不会伤到人?飞刀是我的朋友,如果他有事,我和妈咪都不会原谅你。”小元宝瞪着圆圆的大眼睛,很是认真地对翁岳天说。

翁岳天只觉得有冷飕飕的风吹过……孩子的善心可以爱翁震,爱飞刀,可偏偏怎么就不能跟他的爹地亲热一点呢?这感觉真难受,酸酸的,又苦又涩……翁少这是吃醋了。点翁子岳。

小元宝的肚子很不配合地叫了几声,这小家伙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肚子,吞了吞口水,天真的小脸蛋上,那两道酷似翁岳天的眉毛紧紧皱起,他是在忍,实际上他早就饿了,也很疲倦,第一次出来这么久,平时的话,早就回家去吃饭睡觉了。

翁岳天没有忽略小元宝的每个表情,毕竟是小孩子,再怎么聪明也是稚嫩可爱的,他脸上的倦意,看在翁岳天眼里,很是心疼,但他更感受到孩子急于离开的心情,不禁倍感苦楚。

两父子正在僵持之际,角落里冷不防蹿出一只白滚滚的小东西,发出低低的叫声,一听就知道很幼小……

“嗷嗷嗷……呜呜呜……”那小东西直接跑到了小元宝的脚下,嗅嗅,仰起脸,冲小元宝叫了几声,那样子很像是小孩子在向大人撒娇:“呜呜呜……要抱抱!”

小元宝眼睛一亮,粉嫩精致的小脸上倏然绽放出甜甜的笑容,想都没想就将狗狗抱起来。

这只纯种极品北京狗,才三个月大点,还没断奶呢,就是因为闻到了小元宝身上的奶香,它觉得好亲切,很想窝在小元宝的怀里尽情闻个够。

“肉肉……”翁岳天心里一愕,肉肉今天的表现有点出乎意料,它平时可是不会轻易给人抱的,现在却自己跑来跟小元宝亲热了。翁岳天犹如看见了曙光一样,小元宝喜欢狗?太好了!这个家里总算有一件让孩子正眼看的东西了。

小小的“京巴”长相实在太萌太可爱了,瞬间秒杀了小元宝那一颗小心脏,下意识地搂着狗狗,低头瞧个仔细。

肉肉浑身长着白色的毛,无杂色,眼睛和鼻子嘴巴扁平,看起来像只小狮子,憨态可掬,头两边心形的耳朵上扎了一个红色的小蝴蝶结,尾巴宛如一朵狗尾巴花,灵活的眼睛瞅着小元宝,直往他怀里钻,亲昵地蹭着小元宝,肉肉贪婪地呼吸着奶香,慵懒地缩在小元宝怀里,一副很舒服的样子。

孩子都喜欢小动物,而小动物更是能凭借着天生的灵敏来感觉人的心思,肉肉喜欢小元宝身上纯净的气息里含着奶香,感到小元宝的善意和对它的喜欢,肉肉有点得意,骄傲地扬扬脑袋,再低头伸出粉红的小舌头舔舔小元宝的手背,这是在示好呢。

“咯咯……咯咯咯咯……好痒……哈哈……”小元宝如黄莺出谷般的笑声,比天籁还要动听,翁岳天痴痴地看着宝宝开心的样子,手不听使唤地伸出来……

小元宝在跟肉肉玩,他的注意力全部都被肉肉给吸引了,浑然未觉爹地的手臂已经形成了包围圈。

“喜欢吧,想知道它的名字吗?”

“喜欢……它叫什么?”小元宝下意识地顺着翁岳天的话就回答,说完之后立刻捂着自己的嘴,惊愕地眨巴眨巴亮亮的眸子,好似是因为被翁岳天看穿了而感到懊恼,这天真可爱的模样,让人怎能不爱呢。

翁岳天趁小元宝发呆的时候又再靠拢一点,大手悄悄搂在小元宝肩上,轻声说:“它叫肉肉,平时它很高傲的,今天它主动和你亲近,说明它很喜欢你。”

“嗷嗷……”肉肉很乖巧地冲着小元宝叫两声,似乎是在赞同主人的话。

小元宝开心地抱着肉肉,白嫩的小手抚摸着肉肉的身上的毛,稚嫩的声音说:“肉肉,我也喜欢你……嘻嘻……”。

翁岳天终于吁了一口气,绝美的面孔有了笑意,如冰雪消融般温暖和煦……总算是稳住儿子的心了,有肉肉吸引小元宝,至少他没有再急着回家了。

翁岳天静静地注视着小元宝,眸光中饱含着浓浓的父爱,能与儿子这么亲近地坐在一起,看他逗着小宠物,调皮稚气的跟肉肉说着话,就像真的希望肉肉听懂一样,温馨的一刻,对于翁岳天来说是多么难能可贵……

文菁走进客厅就看见这幅画面,顿时眼眶就湿润了,轻手轻脚地走过来,不忍惊醒。

“汪汪……”肉肉冲着文菁的方向叫了两声,小元宝抬头一看,欢喜地喊起来……“妈咪妈咪……”

肉肉被小元宝放在沙发上,感到自己被冷落了,可怜巴巴地望着。

翁岳天也不甘落后,几步跨过去,长臂一伸,将文菁搂在怀里,小元宝也被圈在了中间。

一股熟悉的馨香迎面而来,化成柔软的春风在翁岳天心湖上荡漾开去,两只胳膊环住眼前的小女人和她怀里的宝宝,男人的薄唇轻轻勾出魅惑的弧度,灿烂的凤眸柔情四溢:“今天难得凑巧,你和宝宝就在这里住下吧。”

什么,住下?小元宝一听,像被什么刺到一样,气呼呼地瞪着翁岳天:“你不是保证会放我们走的吗?你说话不算数!别想打我妈咪的主意,妈咪是我一个人的,哼!”

小元宝对文菁很依赖,对翁岳天更是有戒心,在那小家伙感到危机时,他就会像炸毛的猫儿。

“……”文菁讪讪地笑笑,翁岳天哭笑不得,眸底的恼色一闪而逝,看来儿子是想霸占着文菁啊,那可不行,这母子俩,只能是他翁岳天的!

小元宝缩在文菁怀里,肉肉缩在小元宝怀里,那副亲昵的样子简直让翁岳天嫉妒得眼红,什么时候宝宝才会像对待文菁那样对他这个爹地呢?想想就感觉头大,那似乎是很遥远的事。但是翁岳天不会放弃的,继续发扬厚脸皮,越挫越勇的精神!

翁岳天凑近了,轻声诱哄说:“宝宝……我不是想强留你们,只是现在时间不早了,外边天气又冷,你妈咪下班后也会想早点休息,所以你和妈咪就在我这里住一晚上,明天再回去,好吗?”

小元宝仰起脑袋看看文菁,再看看翁岳天,蓦地迸出一句话:“我们要是不回去住,干爹会不开心的。”

“……”

这是小元宝的心里话,不能怪孩子这么想,他与乾廷之间的亲情已经有几年了,是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,在他心里生根,对于他来说,亲生爹地还不如干爹来得亲,至少目前他的这种想法还不能得到改变。

小元宝的话,戳中的翁岳天的痛楚,英俊无俦的面孔陡然冷了下去,心里窝火,今天他已经够低声下气过了,但孩子不买账,还惦记着乾廷,这感觉比针扎还难受!明明是他的孩子,不跟他亲,到是把乾廷当亲爹一样的,

这父子俩还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骨子里都有股倔脾气。

翁岳天的脸黑沉得骇人,眸子里散发的幽光一明一暗的,看得出来他在忍……。

“就这么决定了,今晚在这里住,我让佣人做饭去。”翁岳天的耐心也是有限度的,他已经尽力在小元宝,努力想要让孩子感受到父爱,但事实上那很艰难,所以他干脆不多说了,直接宣布留人。

文菁闻言不禁一慌,低头见儿子果然气呼呼地瞪着眼儿说:“妈咪,他说话不算数!”

文菁无奈,陷入两难,一边是儿子,一边是心爱的男人,他们在僵持,她帮谁都不是。

“你……你非要这样吗?孩子不愿意,你能不能多一点耐心?”文菁望向翁岳天的眼神里带着歉意,她不忍心勉强孩子,只能企图说服翁岳天了。

翁岳天低声嗤笑,凤眸微红,闪过一抹怆然:“我的耐心还不够吗?你们每天都跟乾廷在一起,就像一家人一样,我难道就不想?你是我的女人,小元宝是我和你的骨肉,我是答应给你们时间来接受我,但你们考虑过我的感受吗?过去的五年里,我没有参与你们的生活,现在我想尽量弥补,但你们的心,有没有为我敞开一扇门?如果没有,我做什么都是白费,就算把我的心挖出来给你们,也还是换不回你们的心。”和子你她。

低沉缓慢的语调,他天生就富含感彩的声线,说出这一番话,让人感到十分沉重和悲伤,文菁心里一紧,揪得发疼……是啊,她确实忽略了翁岳天,她的心大部分都放在小元宝身上,总觉得小元宝是孩子,翁岳天是大人,她会首先想到要保护孩子不受伤害,这是理所当然,可她现在发觉,翁岳天好像也……受伤了,他的心赤果果地摊开来,没有得到回应,反而被刺痛,他黯淡的眼神,失落的表情,都让文菁心疼不已。

文菁的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握住翁岳天的手,投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,水汪汪的大眼睛格外明亮,甜甜的笑容,明媚如春光,让翁岳天的心陡然亮了不少,很暖。

文菁低头看着怀里的小家伙,轻声诱哄说:“宝宝,你看你爹地都快哭了,我们今晚就留下来陪他好吗?宝宝是最乖最善良的孩子,怎么忍心看着爹地哭呢?还有啊,你看这只狗狗跟你这么亲热,你舍得走吗?就一晚上,干爹那里,我会去跟他说的,宝宝,可以吗?”

翁岳天俊脸微抽,文菁这是在帮他说话,他知道,可是说他快哭了,这样来博取孩子的同情,他真不知该哭还是笑。但眼下,还有更好的办法吗?他有多想每天都抱着文菁和孩子入睡,那种念头深深折磨着他,今天他是有点心急,原本说好等文菁来接宝宝了就放他们走,无奈他的心不受控制,就是贪婪地想要多相处一下。

小元宝纠着小脸,悄悄瞄了一眼翁岳天,见他的眼睛确实是红的,闪烁着晶莹,好像很伤心的样子。小元宝虽然对他有抵触情绪,但孩子始终是善良单纯的,何况那割舍不断的血缘亲情使然,他的心也会感到不舒服,开始有点软化,只是这小家伙没说出来,继续逗着狗狗。狗狗很享受小元宝的抚摸,时不时还会舔舔他的手,讨好他,乖巧又可爱,仿佛是在卯足了劲挽留,替它的主人帮忙。

翁岳天紧抿着唇,狭长的凤眸望望文菁,有几分不确定,几分忐忑……孩子不说话那是表示什么意思呢?到底肯不肯留下来?

文菁了解小元宝的脾气,抬眸冲着翁岳天眨眨眼睛,眉梢带着喜色,在他一片愕然中,文菁将小元宝放到了沙发上……

“厨房在哪里,我去给孩子做饭。”文菁的语气也松了不少,她知道小元宝的沉默就代表了默许。

翁岳天呆了呆,随即恍然大悟,看这情形,文菁和小元宝是同意留下来了?翁岳天高兴得有点不知所措,拉着文菁的手朝厨房走去,边走边凑在她耳畔说:“你可不能厚此薄彼,儿子要吃你的做的饭,我也要吃。”

“……”

文菁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,嘴角却是掩饰不住的笑意……被人需要的感觉很好,尤其是被自己心爱的男人需要。他此刻的神情像个大孩子,真不知道如果以后一家人住在一起,她会不会成天忙着伺候大孩子和小孩子……

小元宝和肉肉在沙发上嬉闹,一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,这么短的时间就成了好伙伴,小元宝抱着肉肉不想松手,可是肉肉饿了,叫声里多了一些焦急和可怜的意味。

佣人袁嫂早就看出来文菁和孩子与翁岳天三人之间的关系是啥样,她不动声色,却暗暗替少爷感到高兴,笑得合不拢嘴,这个家里终于有了人味儿,有了温暖的笑声,这才像是一个家。“啊!”文菁一声惊叫,下意识地推开了翁岳天。

可怜这毫无防备的男人,受到文菁这样的对待,翁岳天差点一口气噎住,丢人丢大了!整个人就像被戳破的气球…

小元宝以保护神的姿态挡在文菁面前,冲着翁岳天嚷嚷:“你干嘛咬妈咪?我就知道你会欺负妈咪,哼!”

文菁满面通红,儿子都看见什么了啊,太窘了……

翁岳天的脸成了酱紫色……儿子是不是他的克星啊?这叫恩爱,咋就成了欺负?

厨房里隐隐传出文菁压抑的笑声,翁岳天尴尬又窘迫,完美无暇的俊脸涨得象猪肝,狠狠瞪着眼前这一对母子。

“宝贝儿乖,不生气不生气……”文菁哄着小元宝,母子俩亲热的样子,简直是让翁岳天抓狂。说真的,他有了危机感,文菁好像更重视小元宝,这一点认知,让翁岳天几乎要抓狂,不管是谁,就算是自己的儿子抢走了文菁的心,他也会嫉妒得发疯!

翁岳天咬牙瞪着文菁:“你就只知道哄他,你也该向孩子解释清楚,我那不是在欺负你!”他才不想冤枉背个大黑锅,本来小元宝对他就有抗拒感了。

“谁让你刚才那么猴急的……”文菁脸一烫,先前那刺激旖旎的一幕,她还是禁不住脸红心跳。

“那是因为你太诱人了,难道你要我亲自向儿子解释什么是人的自然反应吗?”翁岳天黑着脸,心里憋屈啊,他觉得自己更像是被欺负了,哪里是他在欺负人。

文菁娇嗔地横了翁岳天一眼,抱着小元宝又亲又哄,怎么向孩子解释那不是“咬”……不是欺负……

肉肉跑到小元宝脚边呜呜呜地叫唤,再朝着翁岳天叫几声,软嫩的叫声让人心疼,狗狗是饿了。

翁岳天一把抱起肉肉,黑着脸出去喂狗了,望着他略带仓惶的背影,文菁可以想象他此刻的心情有多纠结,不禁灵机一动……

“宝宝,快去给肉肉喂东西吃,妈咪一会儿就把饭做好了。”文菁揉着小元宝的脑袋,柔美的脸蛋上尽是母xg的慈爱。

小元宝当然想亲自喂食物给肉肉吃,乖乖地应了一声就出去了。

厨房里终于清静下来,文菁也趁这时候给乾廷打个电话,告诉他今晚她和宝宝不回去住。

最近几天乾廷很忙,以前在伦敦的时候,本市只是乾帮的分部,但现在他回来了,帮里的事务也需要他逐渐接管一些。在这之前,一直是乾氏家族里,乾廷的堂兄在为他打理着。

文菁打通乾廷的电话时,那边很安静……

“哦……你们在他那里……嗯……知道了。”乾廷的声音很低,听不出他的情绪,可正因为这样,文菁忽地感觉有点歉意,与乾廷住在同一个屋檐下,已经成了一种习惯,

“乾廷,我和宝宝不在家,你自己做点吃的或者叫外卖……”

“嗯……知道了,就这样吧,我还有事。”乾廷淡淡地应了两句就挂断了电话,也不知他是真的有事还是在生气。

乾廷将手机揣进衣服的内袋,当他的手触碰到口袋里的电影票时,不由得呆了呆,心里泛起一股酸意,让他感到很不舒服。这是他今天特意去买的电影票,本想回家告诉文菁明晚去看电影,趁势与她培养培养感情,可是现在,他有点迷茫了……究竟该不该去争取?明知道她心里有翁岳天,也知道翁岳天不会放弃她和宝宝,想要与文菁发展成恋人,组成一个家庭,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
就这样放手吗?夜色中,昏暗的光线里,男人模糊的俊脸看不清楚,但那双璀璨异常的眼睛却格外明亮……不战而退,从来不是他乾廷的作风。第一次想要拥有一个女人,第一次考虑自己的婚事,他不会就此罢手,就算今晚文菁和宝宝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留在翁岳天家里过夜,但只要文菁一天没有跟翁岳天结婚,他就还有机会。全身心地投入一次,仅此一次,不管后果如何,他都无怨无悔。

屋顶的天台上,寒风凛冽,冰冷刺骨,但对于乾廷这样身体强悍的人来说,寒冷只会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,沉静片刻后,乾廷看了看手表,沉声说了一句:“是时候收网了。”

“是,老大。”

“……”

几分钟后,一阵嘈杂的怒吼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,乾廷和他的手下正在追一个男人,确切地说,是在追乾帮的叛徒……乾廷的堂兄。

冬夜里的行人不多,这里不是大马路,人迹更是稀少,从乾帮里跑出来的那个男人没命似地狂奔,他知道如果被乾廷抓住的下场是什么,他冒险一拼可不是为了英年早逝。

与此同时,这条路的另一端传来了一个破锣似的声音:“站住!死丫头!的,你是活腻了!”

一个女人的身影在往这边跑来,她手里提着一个编织袋,连拉链都没来得及拉上,里边好像装着一些衣物。她身后追着两个壮汉,叫骂着,嘶喊着,凶悍的架势,可想而知,这女人被逮住的后果将会很惨……

路上,一头一尾都有人在往中间跑,原本是两拨毫不相干的人,但是在被追的两人急匆匆擦身跑过那一秒,女人提着的口袋里被人放进了一样东西……是被乾廷追的那个男人放进去的,电光火石般的速度,没人注意到……

女人跑过乾廷身边,昏黄的路灯映照下,他那张美得惊心动魄的面孔狠狠地冲击着女人的心房,只一眼,她就像着魔般魂不附体,脚下奔跑的速度竟然不知不觉慢了……

“给老子站住!”男人的吼叫声惊了她,来不及欣赏帅哥了,赶紧闪!

追赶女人的两个壮男很快就遇上了迎面跑来的乾廷以及他的手下,双方都因为跑得太急而撞上了。

“的,没长眼睛啊!敢撞老子!”其中一个壮男骂骂咧咧朝乾廷踢出一脚,还没等他挨到乾廷的边,一声杀猪般的惨叫瞬间想起。

壮男根本没看见乾廷是怎么出手的,整个人已经趴在地上捂着肚子打滚,被乾廷一脚踢中了小腹……她乾你在。

另一个壮男心知不妙,这回是遇到铁石板了,连哼都没哼一声,连忙弯腰去扶同伴。

那女人已经跑出一段距离,听闻身后的惨叫声,忍不住回头一看……追她的人倒在地上嗷嗷乱叫,实在太解气了!那个长得比女人还要美的帅哥正冷眼睥睨着脚下的男人,倨傲如帝王般的风采,令女人忘记了自己身处险境,就那么痴痴地凝望着,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有那么好的运气遇到一个救星……那两个追她的男人是附近的小混混,见他们被人教训了,她心里特别爽快,真想上去向那个神仙一样的花美男致谢。

“老大,人抓到了。”

“带回去。”乾廷涔冷的目光阴沉骇人,他的手下都知道,帮里今夜怕是难以平静了。

“咦……走了……”女人有站在不远处,点失落地望着乾廷消失的方向,还有点意犹未尽……真是难得一见的极品男人啊,不过似乎身份很不一般,酷酷的,有好几个跟班儿呢。

乾帮刑堂。

一个赤身的男子跪在地上,大冷天的,他一边发抖,一边在冒汗。

乾廷坐在刑堂的首座,玩着手里那一把明晃晃匕首,一身凛冽的黑色,将他整个人衬托得越发深不可测。他脸上的笑意丝毫让人感觉不到暖意,帮里的人都知道,老大笑得越好看就越是恐怖。

“乾瑞,这些年我没在,你是不是日子过得太紧了?以至于你甘愿冒死偷走钻石,五年前伦敦那边盗走钻石的叛徒在本市联络到的下家其实就是你,我已经给过你一次机会,只可惜你太不懂珍惜了,五年前你就该被逐出乾帮,我念在你替我辛苦打理帮中事物,饶你一次,想不到五年后的今天,你居然会再起贪念,是不是我太仁慈了?”乾廷冷眼睥睨着乾瑞,那是他的堂兄,是乾氏家族里所剩不多的男丁里较为精明能干的一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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