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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杂事 一百三十二、倒霉的流浪汉(1 / 1)

扭伤的脚踝,被贴上符的时候,还有些微痛。

但随着何悟稀念动咒语,一股暖暖的气流,涌入了痛处。肿胀的地方,以肉眼可以看见的速度消失。

很快,那名女生就已经可以站起来了。

活动活动脚,发现不仅不痛,反而比以前感觉更好了。

反观何悟稀,就有些吃力了。

先是急速奔跑,接着又连续使用符咒。对于他这种刚入门的新手来说,确实有点吃力。

“妳一个人大晚上的,也不怕啊?”何悟稀很绅士的关心道。

“起初是有点怕。但时间长了,发现这里很少有人经过,也就习惯了。而且我也不是每次都这么迟的。”

“哦。现在这么迟,我送妳回去吧。”

“好吧。”虽然有些犹豫,但这大晚上的,她就算不同意,又能拿对方怎么样。何况对方还是个传说中的法师,顺便能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。

“妳怎么去那种地方上班啊。”何悟稀不解的问道。

原来这个女生不是本市人,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。到了这里上大学,当然就像给家里减少一点负担。

可她一个外地的大学生,孤身在这里,人生地不熟的,就只能去酒吧卖唱了。

“这种地方,妳以后还是少去吧。”说这样的话,何悟稀自己都感到违心。以前他可是那里的常客,现在竟然劝人从良。

女生叹了口气,说道:“我也不想的,但一时半会儿,让我到哪找工作呢?”

要是以往自己的兄弟,何悟稀一定会直接拿钱救济。但面对一个独立且并不熟悉的人,这样的做法,明显是对人不尊重。

想着,想着,何悟稀突然灵机一动,说道:“我打电话找人问问,看能不能帮妳找到一份工作。”

“真的吗?是什么地方?”

“是一家烧烤店。”

说话间,电话接通了:“喂。接电话这么快,这么晚还没睡啊。”

“嗯,晚上有点事。有什么事吗?你打电话,不会就为了问我有没有睡吧。”

何悟稀道:“就是想问你一下,你们那烧烤店,还要不要人……嗯,嗯……好的,我知道了。”

挂上电话,何悟稀对女生道:“问过了,他那边的烧烤店还却几个服务员,妳可以去应聘,地址就在……”

“真的,太谢谢你了。”

说话的功夫,两人来到一个旧建筑群面前。

入眼的,是五六栋六层高的楼房,从外面看来,已经很破旧了。楼道入口出的路灯,大多已经不亮了。

“妳就住这里?”

“我平时都住学校宿舍的,我一个同学不想住校,就在这里租了房子。我也就周五、周六两天晚上住这。”

等女生关上门,何悟稀这才转身离开。

这一晚上闹腾的。

连续蹲了两晚上的点,啥也没发现。后天上课,明晚又不能太迟,看来要想再去捉鬼,只能等到下周了。

要不是那张纸条威胁他,不上课就学不到法术,他早就在外面租房子,夜夜探险了。

¥¥¥

今天是周末,照例何悟稀依然还是要去洋楼做家务。

一进门,就看到陈涛与曹林月坐在沙发上,正聚精会神的在一张纸上研究这什么。

何悟稀走进一看,两人正在纸上研究者奇门遁甲阵法。

此时,陈涛正在讲解,到了极阴之地,该如何利用环境自保,以及如何逃离极阴的阵法。

“任何一个地方,皆有阴阳。极阴之地,也有一线阳气的地方。所以要在极阴之地布置阵法,就一定要用更加重的阴气去掩盖。所以阴气最终的地方,既是最危险的地方,更是破阵的关键,那里便是阵中的一线生机。”

看着陈涛所画的图,何悟稀感觉这就是一个个的坟包。

突然间,他想到,最容易撞鬼的地方,不是十字街口,而是墓地。

真是笨的可以啊,这么简单的事,自己怎么没想到呢。

白天,在陈涛那认真学习,倒还没怎么样。但回到宿舍,吃过晚饭,何悟稀的脑子,就开始胡思乱想了。

学了这么长时间的法术,一个鬼都没看到,他始终不甘心。要说鬼怪看到自己,就被吓跑了,说了连他自己都不信。而且想到在墓地就能看到鬼,他更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。

晚上九点多的时候,何悟稀实在忍不住了,还是拿着背包,再次悄悄的出了学校。

要说城北的墓地,可比那十字路口要远得多。

而且你直接打车去那里,谁大晚上发疯送你。

所以何悟稀只得坐夜班车,转了三趟,才来到离城北高升台墓园最近的地方。

步行二十分钟,何悟稀终于来到墓园外围。

现在已经很晚了,大门口早就关门了。

何悟稀只得翻越栏杆,悄悄的进去。

进入主墓群,还没有使用遮阳符,何悟稀就感到全身不由自主的发抖。怪异的冷风,不知从什么地方吹到脖子后面。

身上的鸡皮疙瘩,已经起了一层又一层了。

虽然害怕,但何悟稀更多的,却是兴奋。

这,才是见鬼的最佳地点。

不多想,跟前两天一样,何悟稀从背包里拿出几张黄符。绑头上的,贴胸口的,握在手中的。

墓园那么大,周围又这么黑,何悟稀只有漫无目的的四处搜寻。

说来也奇怪,虽说这么大一个墓园,周围阴气森森,但走了半天,却没有遇到一个鬼魂。

(这里就要说一下,虽然是作者自己想的,但也算是小说的设定之一:人死后,灵魂之所以不愿意进入地府,是因为他们在生前心中有念想。而这股念想,往往与三魂七魄相连。七魄属阳,在人死后,便会消散。待三魂投胎后,再重新生成。若是无法入地府,就需要法师来超度,将三魂七魄分开,再化解掉七魄中的念想,让七魄自行消散。不过,还有一种方式,就是把死者埋到好的地方,让周围的地气,通过肉体来化解这念想。所以,正常的情况下,墓地的鬼魂,是不多的。但随着时间迁移,自从火葬施行后,没有肉体来中和地气,化解念想。这就导致了地府鬼卒的工作量,成倍的增长,导致数量上升,素质下降。)

“最近都是什么情况啊,难道说,鬼也过双休?”

正疑虑间,就听到不远处的地方,有了些动静。是有人踩踏野草发出的沙沙声。

何悟稀这下有经验了,鬼魂都是没实体的,行动起来,不可能发出声音。

那么,那走路的,若不是生活在墓园的野猫、野狗,就是人。

大晚上的,人不可能无故从这里经过。这可不是什么夜总会上下班的必经之路。

难道是盗墓贼?

这下有点麻烦了,要是鬼,他还能收拾。要是个人,可就不好对付。万一弄出的动静太大,把其他人招来了,还真不好对付。

正思前想后的,那人已经穿过一排墓碑,从何悟稀躲藏的大树后面经过。

是他!

看到来人,何悟稀立即明白是怎么回事。

待那人走了有一段距离的时候,何悟稀才从大树后面走了出来,悄悄的跟在那人身后。

这段时间的学习,让他自信心爆棚,于是乎,他便想到要一报当日被打的仇。

就在他走到那人身后,没几步,准备发动攻势的时候。

那人猛然回头,一掌拍在何悟稀的胸口。

何悟稀哎呦一声,倒在地上。

“怎么是你?”看清对方面目,陆鸣觉愣了愣神,说道。

“你这混蛋,出手这么重。”何悟稀捂着胸口,从地上站起来,很不快的说道。

“看你这样,我如果不出手,被偷袭的就是我了。”

被陆鸣觉这么一说,何悟稀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,但他嘴上却不认输:“这大晚上的,我哪看出是你。以为你是什么盗墓贼,准备给你来个暗算无常。”

“就你才学了这几天,就像给人来暗算。大晚上不睡觉,到这来干什么。”陆鸣觉反问道。

“我……我。你能来,我就不能来。”说不过对方,何悟稀连忙将问题踢回去。

“我来是有事,才来这里的。你呢,难不成刚学了点皮毛,就像来这里探险。”

一下子被猜中心思,要是直接承认,那多没面子啊。

“我是看最近一到夜晚,都没有鬼魂出入,感觉奇怪,所以才来这里看看的。”

“你也发现了?”

“不错,我就是为了这事来的。”见对方无意中给了自己一个台阶,何悟稀连忙顺坡而下。

“这事,你师傅怎么看。”

“这事我还没问他们,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动作。你在这方面经历的多,有什么线索吗?”

“这事近两天才发生,暂时也没有任何线索。所以想到这里来看看,看是否有什么人用邪法,捉拿魂魄来炼邪术。”

何悟稀继续问道:“那你有发现什么情况吗?”

“这里安静的过头,没有一个魂魄,平常的情况不同。”

“灵魂,是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消失的,也就是说,对方早在前段时间,就已经开始行动了。”

陆鸣觉道:“这可能性不大,要是真这样做,本市其他的高人,不可能没有察觉。”

“这还不容易,只要对方弄几件事情,误导你们的方向,不就可以轻松完成自己的目的。”

要说能力,陆鸣觉自然是在何悟稀之上。但陆鸣觉家中条件很差,自小除了学习法术,就是忙着做家务。对于人情世故,社会经历,他自然没有何悟稀多。

所以,陆鸣觉前几天送魂的任务加重,但也没有感觉到意外发生。

本市其他的法师、阴阳先生,不属于官方的,大多数是四处游走,解决了几件小事,便又离开了。

至于官方的异能组,不接到上面的命令,是不能随便出手的。

两人在墓园里又转了两圈,依然没有发现鬼魂,商量了半天也没商量出什么线索。

“行了,现在不早的,明天还要上学。”走了半天,陆鸣觉开口道。

“好吧……”

说完,两人便又悄悄的通过防护墙,翻了出去。

接下来,又是照常上课,修行,再无其他什么事情。

从外表看,本市的一切都照常发展,没有什么值得大众关注的。

但在看不到外表的黑暗下,依然有许多不被重视的人、不被重视的事发生。

记者,从来都是到处找新闻,将其曝光。

而越是不被人重视的人物,就越是被记者们盯着。

流浪汉,指在社会有一些人因为经济能力不足,没有固定的房屋,居无定所。他们在城市中流浪,行乞或当苦力等临时工人,在公园、天桥底、住宅楼梯睡觉。其他称呼如野宿族、露宿者、游民、街友等。

这些人,往往不被人重视,他们的生老病死,也很难入常人的眼中。

但就是这些人,往往被到处寻找新闻的记者们发现了。

这,又是一个流浪汉而引发的血案。

这是一个做了有些年头的老记者,从天不怕地不怕的毛头小子,到只会写一些不痛不痒文章的老滑头,这名记者,已经走了几十个年头了。

再有两年,他就要退休了。到了那时,他便可以过上每天下棋遛鸟,带孙子游公园的日子了。

这一天,正在吃午饭的他,无意间看到一个新闻。说是一群退休的老人,一起结伴,骑机车到处游玩,甚至准备穿越沙漠。

这一新闻,竟然激起了老记者的雄心,他又再次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。

想着,想着,老记者不知哪根筋突然蹦起,决定要在退休前,要写一片文章。

可是,要写什么呢?

现在的记者,为了抓新闻,是什么地方都干去。自己这把老骨头,哪能跟他们比啊。

走在路上的老记者,一边想着,一边从一个畸形的残疾人身边走过。

只见残疾人坐在一个由小凳子改装的滑轮车,背上背着个大音响。

音响中,一边放着悲惨的音乐,一边述说着自己可怜的身世。

这种人,大街上经常能见到。老记者也没怎么在意,随手将口袋里的几块钱零钱,丢到残疾人的碗里。

走出没多远,牢记人忽然灵光一闪,对啊,自己可以从这些流浪汉入手,写一片关于他们的报道。

这种写流浪汉的报道,屡见不鲜。如果写得好,还能进行连载。

想到这,老记者连忙赶回报社,将这个议题上报给领导。

主编听了,也觉得,最近的记者,都是报道什么明星大腕,很少关注这些社会底层的人物。当下,便同意了他的想法。

临走前,主编对记者说道:“一般采访这些人,往往都是晚上,他们才有时间。你年龄不小了,要多注意身体。”

“你放心,我身体好着呢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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